根据学校关于学习《贵州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通知要求,12月3日上午,招生就业指导处处长肖湘萍组织部门全体成员在明辨楼会议室,认真学习《贵州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修订)》。
会上,肖湘萍指出,我部门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,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。办公设备按照谁使用,谁负责的原则,公用设备使用登记等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。
通过对《贵州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修订)》,大家充分认识到保护爱惜设备、设施、物品等g国有资产的重要性,提高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意识。
图/文:杨梅 审核:肖湘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