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贵州师范学院“十三五”改革和发展规划(修订)》的要求,为了更加规范、合理、科学地编制招生计划,现开展2019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生计划申报原则
招生计划是学校招生录取和组织教学的基础,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,有利于优化生源结构,促进学科专业发展,提高学校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各学院要结合《贵州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》(贵师院发〔2018〕108号)的要求,根据自身办学条件,申报2019年招生计划。申报招生计划的基本原则是:稳定招生规模、调整生源结构、突出办学特色、合理配置教学资源。具体原则如下:
(一)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的原则
充分整合利用师资、设备设施等资源,发挥教学资源的最大优势,将近期工作和长远规划结合起来,根据学院实际情况,科学确定招生规模,做到心中有数,不盲目,尊重办学规律,保证教学质量。
(二)遵循专业发展规划的原则
专业发展规划是学院发展的方向标,招生计划是专业发展规划的一项关键性指标。各学院应充分认识招生计划与专业发展规划的关系,以专业发展规划为依据,做好2019年的招生计划申报工作。
(三)坚持就业质量为导向的原则
符合市场需求是制定招生计划的重要原则,只有掌握好人才市场的供求关系,才能培养出社会需求的人才,2019年招生计划将适当向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倾斜,对于就业率较低,就业质量较差和被国家、省教育厅通知预警的专业将缩减招生计划。
二、具体要求
(一)各学院应根据2019年招生计划制定原则,深入调查分析,认真总结各专业招生就业情况、办学特点和优势,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,合理、科学地拟定2019年招生计划。
(二)各学院务必于2019年11月30前,将《2019年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》的纸质文本(由院长签字、加盖学院公章)报送招生就业指导处邹旭处(电子文本发邹旭老师内网邮箱)。
附件:2019年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
招生就业指导处
2018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