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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指导处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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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指导处工作职责

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负责普通全日制学生招生录取、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职能部门,工作职责如下:

一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招生就业文件精神,建立和完善学校招生就业指导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二、负责编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,推动学科、专业建设。

三、负责编制学校招生章程、招生简章和专业介绍并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。

四、负责组织招生录取人员的培训与管理,做好新生录取工作。

五、负责省内外招生计划的调整、报批,完成招生任务。

六、协助新生报到注册,帮助各学院做好新生的咨询答疑工作。

七、负责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。

八、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,抓好职业生涯规划、创业创新能力培养、就业政策与应试技巧培训等课程的开设。

九、负责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,组织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,搭建毕业生就业平台。

十、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常规工作,开展毕业生推荐、派遣及就业合同签章等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接收、寄发和保存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,并撰写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报告。

十三、负责编制和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。

十四、负责管理、维护学校招生就业网,做好内容的充实与更新工作。

十五、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、行政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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